出口退稅本是國家為了鼓勵出口而出臺的優惠政策,但卻被部分企業和個人拿來做文章,進行不法獲利。近年來,騙取出口退稅的案件頻發,且騙稅手段日益隱蔽,這背后有利益的驅使,也有監管的“缺陷”
“我關注到一個數據,深圳這一年上半年進出口總額的增長率保持在40%以上,我覺得這可能有點偏離實際。”浙江一家紡織品出口公司負責人吳先生說,“出現這種異常現象只有兩種原因,要么是統計數據有誤,要么就是其中有‘水分’。”
數據顯示,第一季度深圳進出口總額增速高達80%,而同期全國進出口增速為13.4%。上半年結束時,深圳進出口仍保持了42.2%的增速,同期全國均值僅為8.6%。
“這幾年進出口貿易持續低迷,我周圍主營出口業務的紡織品企業的日子都不好過。我認為深圳進出口總額高速增長的背后隱藏的事實是,有企業在通過虛構出口貿易或高報出口貿易額,騙取出口退稅。”吳先生在外貿行業摸爬滾打了多年,一眼就看出了其中的貓兒膩。
這一年1月至9月,深圳累計辦理出口退稅585.24億元,占全國出口退稅總額近一成。出口退稅即國家退還出口貨物的國內已繳納稅款。國家設立此制度的目的是,使本國產品以不含稅成本進入國際市場,與國外產品在同等條件下進行競爭,從而增強競爭能力,擴大出口創匯。但事實上,在深圳、上海等多個地方,騙取出口退稅早已不是秘密。
就在不久前,深圳海關緝私局通報的數據顯示,這一年1月至10月,深圳海關緝私局共查獲1700多宗影響出口退稅案件,涉及案值高達9.4億元,其中一部分案件涉嫌騙稅。這一年7月在深圳破獲的一起騙取出口退稅案,涉嫌騙取退稅款3.35億元。
中國政法大學財稅金融法研究所劉先生說,出口退稅制度建立之初就有企業在做文章,在巨大的利益面前不法分子鋌而走險,出口退稅成了出口企業眼中的“唐僧肉”。
為了摸清正規渠道辦理出口退稅的流程以及騙取出口退稅的相關信息,在位于北京市順義區的天竺綜合保稅區,據天竺綜合保稅區的工作人員介紹,自2008年成立以來已有400多家企業在此落戶。但對于騙取出口退稅的相關信息,多家外貿出口企業均不愿多說。幾經碰壁之后,一家外貿公司的負責人王先透露:“騙取出口退稅的做法之一就是虛構貨物已出口的事實,我們稱之為‘走空單’。”
“這類現象在北京相對較少,主要集中在東南沿海地區,例如深圳的政策靈活,加上那里海運發達,這種現象就非常普遍。”王先生坦言,“騙取出口退稅的流程比較復雜,外人很難接觸到。”王先生介紹說:“以紡織品為例,在騙取出口退稅的過程中有三個必要環節:首先,由國內的紡織品企業負責虛開增值稅發票;其次,由國外的企業負責提供外貿訂單、簽訂出口協議書,虛報出口額;最后,相關企業通過地下錢莊等方式獲得由銀行出具的出口收匯單。”
正常獲取出口退稅的流程中,企業需要提供的信息包括報關單、出口銷售發票、結匯水單或收匯通知書、產品征稅證明、出口收匯已核銷證明等多種資料,且需要通過海關、稅務等多個環節的審核。“所以提供資料只是面上的必要工作,更為重要的是避開海關的層層檢驗,這就需要企業在這個環節‘各顯神通’了。”王先生說。
也有業內人士表示,王先生提到的這種虛構出口業務的操作方法已經過時了,目前不法分子不僅僅停留在偽造單證的初級階段,而是形成了票據、資金一條龍運作方式,逐漸形成一條騙取出口退稅的產業鏈。北京律師馬先生說:“現在騙取出口退稅‘業務’大多是由一個公司在操縱,這些大公司在國內外均設立公司。”馬奇先生的說法也得到了吳先生的認同:“很多不法分子在國內外有自己的空殼公司,結匯的方式也多種多樣,這是不少‘外貿代理公司’的主要業務。”
“前些年騙取出口退稅接近瘋狂,我們江浙一代很多名不見經傳的小公司都是靠這種方式發家的。”對于當時的情景吳先生仍記憶猶新,“有段時間騙取出口退稅幾乎處于沒人管的狀態,出事的只能說明企業運氣不好。不過這幾年稅務機關查得比較嚴,海關也卡得很死,騙取出口退稅的情況已經收斂了很多。”
但從馬先生代理此類案件的經驗看,這類案子的絕對數量仍然很多:“國家設立出口退稅的目的是為了扶持企業發展,鼓勵出口。近年來海關和稅務部門加強了監管力度,這使得騙取出口退稅的操作手法也更加隱蔽。”
廣東國稅局進出口稅收管理處負責人覃先生也深有感觸:“在我國經過3次大規模、強有力的打擊出口騙稅行動后,一度猖獗的騙稅活動得到了遏制,但是值得注意的是,即使大規模、明目張膽的出口騙稅活動‘暫歇’了,但分散式的小偷小摸的出口騙稅活動卻層出不窮,這表明不法分子已將騙稅活動轉入到地下。”
覃先生表示:“從近年各地發生的出口騙稅案或者涉嫌騙稅案來看,騙稅手段不斷翻新升級,以提高其‘欺騙’程度,同時作案方式和手段也使得相關憑證盡可能地與要求相吻合,以增強其所謂的‘真實性’和‘合法性’,從而達到隱蔽和不易被覺察地騙取出口退稅的目的。”
“以前深圳的很多家企業在《出口貨物報關單》上加蓋私刻偽造的海關驗訖章。但現在貨物的進出口信息是全國聯網的,出口信息網上都可以查到,造假已經不太可能。”王先生也注意到了這種變化,“現在出口退稅的手續都是真的,只對貨物的價值造假,實際出貨也與合同的價值不符,比如貨物的實際價值是100萬美元,但報關卻是按照1000萬美元來退稅。”
這一年10月上海市公安局破獲的特大騙取出口退稅案的細節顯示,2009年以來,黃某伙同陳某等人在報關出口時,將羊毛紗線虛報為羊絨紗線,并高報價格,匹配從內蒙古、河北、遼寧等地大肆虛開的增值稅專用發票,通過自營或委托外貿公司出口至境外,之后再將同批貨物偽報品名為“化纖”,并低報價格進口至境內,重新包裝后再做循環出口,以此騙取巨額退稅款。
羊毛紗線和羊絨紗線只有一字之差,但由于價格相差幾十倍,犯罪團伙就利用不同商品價格間巨大差額,累計騙取出口退稅款8億余元。
上海市公安局經偵總隊副總隊長李先生在接受采訪時表示,此類利用商品在進出口岸“空轉”,通過虛報品名騙取稅款的案件在上海尚不多見,而由于犯罪團伙組織分工明確,作案手法隱蔽,涉及地域廣泛,作案環節復雜等特點,需要警方聯合稅務、銀行、海關稽查等多部門協作偵辦。
“正如孿生兄弟一樣,有征稅就有偷稅,有出口退稅就有出口騙稅,這是稅收管理的普遍問題,只因其有著利益土壤,因而,不論什么時候、什么地方,這種現象都會存在,只不過有時候重些,有時候緩些而已。”覃為勇一語道破騙取出口退稅屢禁不止的原因。出口退稅是指對貨物在出口前實際承擔的稅收負擔,按規定的出口退稅率(出口貨物的實際退稅額與計稅依據之間的比例)計算后予以退還,現行的出口退稅率有17%、14%、13%、11%、9%、5%等幾檔。
中投顧問高級研究員薛先生認為:“騙取出口退稅的過程中涉及到多個環節,從上游的生產企業,到中游貿易公司,再到下游的報關行、貨運代理公司,均是出口退稅這條利益鏈上的‘螞蚱’,通過相互配合,共同來分食最高17%的退稅率。”
薛先生說:“假如出口退稅率為17%,一個外貿代理公司想要騙取出口退稅,找生產企業買增值稅等稅務發票的成本為6%至7%,聯系報關行、貨運代理公司到海外找公司簽訂相關合同花費的成本在3%左右,找地下錢莊出資換取出口收匯單的手續費為1%至2%,那么一單生意下來,外貿代理公司的利潤率在5%至7%。”
這也就意味著,虛構或者高報的出口額越高,相關公司的收益越大。當然,巨大利潤的背后,不法分子也面臨著牢獄之災。我國刑法規定,以假報出口或者其他欺騙手段,騙取國家出口退稅款,數額較大的,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騙取稅款1倍以上5倍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騙取稅款1倍以上5倍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騙取稅款1倍以上5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不法分子非常清楚其中的風險,但當一種行業的利潤達到300%的時候,人就會鋌而走險,更何況這種白撿的錢。”王先生說,“大的進出口貿易企業根本沒必要冒這個風險,除了外貿代理公司外,從事騙取出口退稅的大多是小企業。”
“騙取出口退稅和海關有直接的關系,抽檢、通關、放行、核單都要通過海關,如果海關的監管到位,企業是不太可能蒙混過關的。”王先生直指海關把關不嚴,“企業與海關人員之間起初是業務關系,后來發展為朋友關系,最后變成赤裸裸的利益關系。”
劉先生表示:“僅從地方海關的角度看,企業騙取出口退稅對他們來說是有好處的,出于業績考慮海關有時會‘睜一只眼閉一只眼’。”
“海關只能抽檢而不能對每個集裝箱的貨物進行檢驗,更何況有些貨物的具體價值也是很難確定的。”劉先生認為將責任完全推給海關也不合適,“以前只有部分外貿企業才有出口權,而現在任何的企業都可以從事進出口業務,甚至有的企業成立的目的就是為了騙稅,這類數量也很多,加大了監管難度。”
劉先生的說法得到了業內人士的認可。有業內人士表示,比如紡織品面料有數百種,海關不可能掌握每一種面料的市場價格,這就為虛增出口額帶來了可乘之機。吳先生則認為稅務機關在這個過程中也難辭其咎:“對于騙取出口退稅的行為幾乎每年都會整治,但不久這一現象就會死灰復燃。有些小公司的增值稅在短時間內出現爆發式增長,這樣的異常我們都能發覺,更何況稅務機關。”
業內人士指出,在打擊騙取出口退稅的問題上,海關和稅務機關并沒有很好地配合,劉先生建議海關和稅務機關可以通過信息聯網等形式加強協作。覃為勇也坦言,不法分子利用海關與稅務部門監管職能上的分工沒有密切銜接,為從事出口騙稅行為創造了“條件”,而大肆發出口騙稅的財。
薛先生指出:“監管的環節并不少,關鍵是要落實每一項監管工作,相關人員對人對事都需謹慎對待。另外,出口退稅政策是不是完全合理的政策也值得思考。目前經濟低迷,完全取消出口退稅對我國經濟會產生重大沖擊,可以考慮分行業慢慢降低退稅率,或是研究新的可操作性的鼓勵出口的政策。”
劉先生則認為:“出口退稅在制度設計上并沒有問題,也符合WTO的規則,很多國家也是這樣做的,關鍵的問題還是監管,同時應加大不法分子的違法成本。”“這就像停車一樣,如果停在停車場需要50元,而亂停車的罰款金額也是50元,更何況未必會被抓住,這樣不法分子會對風險作出綜合考量劉先生說。
出口退稅在自貿區又是一個很好的體現。上海自貿區成立以來,企業踴躍進駐,當中的好自然不言而喻。
近一段時間以來,申請在自貿區內注冊的企業扎堆,“很多企業想在外高橋保稅區注冊,以外貿企業、物流企業和航運企業為主。”一家代理注冊公司負責人告訴記者。“企業不再需要去中國香港和新加坡,可以直接在自貿區注冊公司,和海外的交易更為流暢,在交易流程和資金監管方面更為便利。”
“如果說WTO重在貨物貿易,自由貿易試驗區重在服務貿易,服務業將同時迎來機遇和挑戰。”吳先生表示,自貿區內將實現“境內關外”,在28平方公里內,商品、服務和生產加工,將實行全部放開,海關不會像現在一樣過多對某一個企業某一類商品某一種服務去監管。
據掌握的官方文件,加快服務業擴大開放被列入上海自貿區工作重點。在自貿區總體方案涉及的98項試點工作中,有24項與服務業擴大開放有關,涉及金融服務、航運服務、商貿服務、專業服務、文化服務、社會服務等6個領域19個行業。
金融服務方面,包括試點設立外資專業健康醫療保險()機構、取消融資租賃公司在區內設立單機單船子公司的最低注冊資本限制、允許融資租賃公司兼營與主營業務有關的商業保理業務。備受關注的外資機構設立外資銀行和中資銀行開辦離岸業務等也在試點之列。
據了解,早在2010年,上海自貿區的前身上海綜合保稅區就啟動了融資租賃業務。到2012年,已引進了16家境內外融資租賃母公司和64家單船單機融資租賃公司(SPV),運作的租賃資產包括35架民航客機、6架直升機、4艘遠洋船舶以及飛機發動機等大型設備,資產價值總額達25億美元。
不過,由于當前的政策限制,融資租賃公司在許多方面還存在阻礙。招商銀行副行長張光華曾表示,國內金融租賃公司無法完全享受到境外特殊目的公司所能夠帶來的多元化融資渠道、全球化資產運作、稅收優惠、行業集聚效應等競爭優勢。
融資租賃購買飛機是國際通行的做法。波音金融公司副總裁兼亞太及大中華區高級董事總經理方世達建議:“中國的租賃公司應該非常謹慎地進入這個市場。”
在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總體方案中,首當其沖的就是擴大投資領域的開放,形成與國際投資、貿易通行規則相銜接的基本制度框架。這其中,探索負面清單管理模式成為最大亮點。 不過,對“負面清單”的擬定,相關部門頗為慎重。據記者了解,哪些行業最終將被列入“負面清單”,目前還沒有明確的細則。
“之前28平方公里的自貿區對文物法的政策我們是很期待的,對文物保護法未暫停,意味著藝術品進入中國市場受到更多的限制。”外高橋國際文化藝術發展有限公司總經理胡環中表示。
此外,在專業服務方面,除了中外律師事務所業務合作,允許外商進入的還有資信調查公司和股份制投資公司,允許在自貿區內注冊中外合資旅行社,以及放寬外資在中介機構股權比例和最低注冊資金等方面的限制、取消外資工程設計和建筑服務在業績要求、項目股權比例等方面的部分限制。
9月27日下午,國務院關于印發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總體方案的通知。通知表示,將探索與試驗區相配套的稅收政策。
首先,實施促進投資的稅收政策。注冊在試驗區內的企業或個人股東,因非貨幣性資產對外投資等資產重組行為而產生的資產評估增值部分,可在不超過5年期限內,分期繳納所得稅。對試驗區內企業以股份或出資比例等股權形式給予企業高端人才和緊缺人才的獎勵,實行已在中關村等地區試點的股權激勵個人所得稅分期納稅政策。
其次實施促進貿易的稅收政策。將試驗區內注冊的融資租賃企業或金融租賃公司在試驗區內設立的項目子公司納入融資租賃出口退稅試點范圍。對試驗區內注冊的國內租賃公司或租賃公司設立的項目子公司,經國家有關部門批準從境外購買空載重量在25噸以上并租賃給國內航空公司使用的飛機,享受相關進口環節增值稅優惠政策。對設在試驗區內的企業生產、加工并經“二線”銷往內地的貨物照章征收進口環節增值稅、消費稅。根據企業申請,試行對該內銷貨物按其對應進口料件或按實際報驗狀態征收關稅的政策。在現行政策框架下,對試驗區內生產企業和生產性服務業企業進口所需的機器、設備等貨物予以免稅,但生活性服務業等企業進口的貨物以及法律、行政法規和相關規定明確不予免稅的貨物除外。完善啟運港退稅試點政策,適時研究擴大啟運地、承運企業和運輸工具等試點范圍。
此外,在符合稅制改革方向和國際慣例,以及不導致利潤轉移和稅基侵蝕的前提下,積極研究完善適應境外股權投資和離岸業務發展的稅收政策。
展會資訊更新時間:2013-12-11